黑龙江省大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4年4月,是合伙律师事务所。现全员28人,其中执业律师24人。研究生学历5人,本科生学历19人。设有刑、民、经、行政诉讼部和国际业务、商务代理等专业部室;在大庆市设有分所,在北京设有办事处,在美国纽约设有常驻代表。主要从事参与刑、民、行政诉讼、企业重组、改制以及中外建设投资项目、融资合作等法律服务业务。 十多年来,本所在著名律师徐桂元同志带领下,全体律师以“尽忠于民”的大公精神为座右铭,为委托人办实事,为我省经济建设做贡献,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显著成绩:参与经、民诉讼涉案总标的额20多亿元,先后为委托人索还索赔总标的额3亿多元,其中已办、执结总标的额2亿多元;参与刑事诉讼先后为有20余名被告经辩护,分别获得无罪释放或由重极刑改判缓刑。期间多次参与省内外重、特大案件的诉讼:在“国贸城案件”中为魏某(正厅级)辩护,否定重罪指控,魏某获缓刑释放;在“刘金彪案件”中为台湾籍商人陈某辩护,否定罪行指控,经终审改判陈某获无罪释放;在震惊中外的《露营之歌》著作权案件中为原省顾委主任、省长陈雷同志担当代理人,从政治的高度提出的代理意见收到省委党史委领导的高度赞扬。同时,先后为30余家企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担当法律顾问,多次作为高层代表参与中外重大项目的论证与谈判。多次优质高效地圆满完成省人大、省委政法委及省市司法行政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。 大公律师的丰硕业绩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与威望。自1997年以来,本所先后荣获省委、省政府授予的“学东莱达标单位”、“文明单位”、“文明律师事务所”称号。被省、市司法行政部门多次评为“先进单位”、“先进党支部”、“端正政风行风,优化发展环境工作最佳单位”、“全国合伙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年活动先进律师事务所”等称号。所主任徐桂元律师先后荣获全国优秀律师,黑龙江省首届十大优秀律师(第二名),省政法战线“学东莱”标兵,省首届杰出法律工作者,哈尔滨市优秀律师,全国(合伙制)优秀律师事务所主任等荣誉称号。副主任陈旭律师先后荣获黑龙江省第四届杰出法律工作者、黑龙江省优秀青年岗位能手、哈尔滨市优秀律师荣誉称号。